展位分配:
展位由主辦單位負責規劃,主辦單位保留參展廠商展位最後份配 權。 展位分配順序:先產業特性分區後,以展位多者優先選位,展位 數相同則以抽籤決定。
參展廠商展位分配訂於 2023 年 7 月上旬舉行地點時間由主辦單位擇 期通知。 未參加協調會之廠商,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展位位置廠商不得異議。
舞台燈光音響設立
需四格 ( 含 ) 以上之廠商方可申請,( 舞台搭建需內縮 ) 四格以下展位嚴禁設置擴音設備。 音量不得超過 85 分貝,且擴音喇叭麥克風之使用不得直接影響其它展位廠商。 違反規定者,依大會規定公告辦理。
其它
主辦單位保有調整或變更參展單位申請之展位數。 如遇不可抗力之突發狀況,主辦單位擁有變更日期或變更展出場域之權利,參展單位不得異議。 工作證及票券規定:工作證每一展位 5 張,超出此需求者可向大會申請加購 300 元 / 張整。 貴賓 VIP 券每格 20 張,每增加一格加 5 張 ( 以此類推 )。